近年来,崇州市法院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专业+便民”司法职能,以隆兴人民法庭专审全市家事案件、涉少刑事案件,打造“亲情融合”家事审判方式和“校院家”协同守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搭建“豌豆荚·杨婷工作室”平台,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实质化。2021年,隆兴人民法庭获评成都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新机制激发特色审判新动能 崇州市法院把握家事纠纷特殊性,精选3名骨干员额法官成立家事审判团队,实行刑事、民事“二审合一”,采取修复、纠问与诉辩相结合的庭审方式,实现少年家事类案件专门审、优质审。贯彻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零容忍”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从法理、情理角度入手,建立涉少案件、“三养”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深化家事审判衍生案件治理,近三年审理的家事案件进入执行的仅为10%左右。强化引导和说服教育,向被执行人传达和睦有序的家庭理念,让“清官也能断好家务事”。 在刘某与刘某彬抚养费纠纷案中,刘某系未成年人,其父刘某彬、其母李某彬均系残疾人,考虑到此种特殊情况,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其健康成长,崇州市法院联系崇州市民政局指定刘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为其提供临时监护,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诉讼,并通过调解消除了双方长久积累的误会和隔阂,刘某彬同意为刘某支付教育费用。结案后,法院邀请心理医生为刘某进行心理干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帮扶。 “在法官的讲解下,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认识到让孩子继续上学的重要性。”刘某彬说道。 聚集力量释放特色解纷新能级 “案结”并非目标,“事了”才是最终追求。针对家事矛盾纠纷,崇州市法院充分聚集多方力量,构建“漏斗式”递进解纷模式,释放多元解纷效能。融合联动调解、专业调解、特邀调解,与检察院等部门建立家事纠纷联调机制,打造诉前“网格化+调解”工作模式,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调解,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精准将家庭矛盾化解在基层。 “感谢崇州市法院,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帮助我挽回了婚姻,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为孩子创造和睦的家庭环境。”王某是一起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为表达感谢,到隆兴人民法庭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 家庭教育指导是崇州市法院的创新做法。与司法、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联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帮助,首创《树良好家风促健康成长告知书》,并向群众发放。与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合作开展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调查研究,与四川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等专业心理机构合作调研,着力研究对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家庭、校园支持和司法保护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