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现场 成都4月9日讯(记者 张宇)4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委宣传部获悉,近日,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一起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据介绍,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成都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库房现场检查时发现,库房存放着用于销售的79台BR-6000A型号金脑人“麻醉深度多参数监护仪”,仪器装箱组成与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结构及组成不一致。 发现此情况后,锦江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到购买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德阳市人民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3家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到这3家医疗机构的金脑人“麻醉深度多参数监护仪”结构组成与当事人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注册结构及组成不一致。 “当事人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麻醉深度多参数监护仪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案涉及货值金额巨大,且涉及多家医院购买,在取证方面存在一定难度,经过执法人员多方外地调查取证,最终确定当事人违法事实成立及货值金额的准确数值。最终给予751800元的罚款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41800元。罚没款共计1293600.00元。”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二科科长陈铭介绍。 “医疗器械是一种特殊商品,其安全性关乎医疗质量,更与百姓健康息息相关,因而监管责任更加重大。无证医疗器械流入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对患者的风险是不可控和不可接受的,涉嫌医疗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到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们给予严厉打击。”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二科科长陈铭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