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4月8日讯(记者 文骥)4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官网获悉,省教育厅于近日印发《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要求?省教育厅在权威解读中提出,要规范招生方式管理、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做好中考组织管理等三方面要求。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明确具有就读地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和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此外,要求学校按照核定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 要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努力提高命题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