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满疑似被骗 冤案当事人的国家赔偿款都干啥了? 2月24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报道了“陈满疑陷传销骗局”,引起广泛关注。 前有赵作海投资被骗,现有陈满疑陷传销骗局,冤案当事者们在获得国家赔偿款后,钱都用来干啥了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1、赵作海杀人冤案 当事人:赵作海 获赔金额:65万元 怎么用的:儿子结婚;被儿子偷拿;投资被骗 赵作海,1952年出生,被称为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10年4月,“被杀者”回村。同年5月,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并获65万元国家赔偿。 此前,赵作海因用尽国家赔款而重回公众视野。2010年7月,大儿子结婚,赵作海花掉6万元,之后大儿子“偷拿”14万,2012年4月开旅社损失4万,2012年陷入传销组织,损失17.5万元,2014年11月,赵作海夫妇投资的担保公司倒闭,前后共40余万元投资款,血本无归。 2015年7月,63岁的赵作海与多位投资者一起讨债,在与人交涉过程中,受伤住院,靠着他人接济才凑齐医药费。其妻也不堪非议,打算离婚。 2017年2月24日,2月24日下午,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电话联系河南蒙冤者赵作海。当提及国家赔偿费被骗,他立即改口“我不是赵作海”! 2、罗开友杀妻冤案 当事人:罗开友 获赔金额:147万元 怎么用的:还债;开药店、诊所 今年53岁的罗开友,四川雷波县人。1989年前,前妻李培香下落不明,从部队回家探亲的罗开友被指杀死李培香,沉尸金沙江,被警方收审21个月,后因证据不足释放。此后20年,罗开友想方设法寻找失踪前妻,终于在2010年12月找到李培香。罗开友说,“找到她,可以证实我没有杀人,洗清我的冤情。” 罗开友告诉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冤屈平反后,他依法获得两笔赔偿金,共计147万元。拿到赔偿金后,赵作海的赔偿金被骗光消息传来。“我就提醒自己,一定不能拿钱去乱投资,这方面不能做赵作海。” 据罗开友透露,他拿到赔偿金后,做了详细规划,一部分用于还账,一部分只做了一个小投资,即用在药店和诊所上。诊所现在生意还不错。 3、云南“保姆投毒案” 当事人:钱仁风(曾用名钱仁凤) 获赔金额:172.3万元 怎么用的:还债70余万;剩下100万考虑买房 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一名2岁女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当晚,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风被锁定为嫌疑人,后被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 在狱中,钱仁风不断申诉。2015年12月21日,云南高院宣布钱仁风无罪,当庭释放。 2016年8月初,云南高院审判委员会正式裁定:按国家赔偿标准,向钱仁风支付172.3万元的国家赔偿。 2017年2月25日,钱仁风告诉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为了给她伸冤,家里欠下70多万元外债,目前这笔债已利用赔偿款偿还完毕,剩下100万左右,正考虑买房,“剩下的都存到银行了,只要支出超过1万元,我会给侄儿子和律师打电话,请他们评估值不值得”。 4、呼格案 当事人:呼格吉勒图 赔偿金获得者:呼格的父母 获赔金额:200余万元 怎么用的:呼格父母说先用这钱为儿子买一块好一点的墓地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当年,呼格被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被执行枪决。2005年,真凶赵志红落网。2006年,呼格案被认定为冤案。2014年12月15日,呼格被判无罪。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00余万元。 呼格吉勒图父母表示,这笔钱将首先用来为儿子买一块好一点的墓地。“每花一分钱就感觉是自己儿子的命……花每一分钱就是感觉自己的心在流血。”呼格的母亲这样说。 “虽然冤案平反,国家给赔了200多万,但我跟他们说,这是你兄弟拿命换来的钱啊,目前这钱不能花,你们要自力更生。”呼格母亲说道。 5、浙江叔侄奸杀冤案 当事人:、张高平 获赔金额:两人共计221万余元 怎么用的:还债;买车买房;合伙做生意年入20万 张辉、张高平系叔侄关系,因涉及2003年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分别被判死缓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院对张辉、张高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万元,共计221万余元。 出狱后回到家乡的张高平从赔偿中拿出了一部分钱还债之后,买了一辆红色宝马,以及一套商品房之后,将剩下的钱全部交给了侄子打理。 侄子张辉之后与自己的几个堂弟一起做一些工程项目,一年下来还能赚到20多万,就是每天都非常忙。 6、念斌案 当事人:念斌 获赔金额:119万元 怎么用的:赔偿金难以解决实际困难,上百万债务难以偿还 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平潭县一居民家发生中毒事件。念斌被指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后案件经历8年,9审,4次死刑,6次延期。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宣告念斌无罪。2015年2月,福州中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念斌国家赔偿113万多元,6月决定再支付5.5万余元,12月30日福建省高院维持福州中级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念斌获赔119万余元。念斌对赔偿决定不服,将国家赔偿申诉至最高法,要求赔偿金额至少540万。 2017年1月19日,最高法决定驳回念斌的申诉,赔偿数额止步119万元。 念斌的姐姐念建兰称,念家因伸冤曾借了上百万元债务,如今难以偿还。念斌老家被砸、在外租房,本人因养病还无法正常工作。国家赔偿几乎成为念家还债及继续生存的唯一希望。 7、佘祥林杀妻冤案 当事人:佘祥林 获赔金额:90万元 怎么用的:治疗眼疾;为父亲盖房;自己买房 佘祥林,湖北省京山县人。1994年1月,佘妻张在玉因患精神病失踪,1998年佘祥林因涉嫌杀害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5年3月28日,佘妻突然回到京山。佘祥林在被关押11年之后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90万元。 佘祥林拿到赔偿款后先治病,因为从看守所出来后,他出现了眼底神经性萎缩。 佘祥林还为年迈的父亲盖起了三间新瓦房。 现在,佘祥林已经离开了老家湖北京山县,带着女儿前往200多公里以外的宜昌,远避以前的熟人,送女儿到宜昌读中专。他在长江边买下了一套房子,选择隐没于市井,远离是非。“想尽量远离这个纷杂的社会,”佘祥林这样解释他为什么把房子选在最高层。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刁明康、梁波 |